
UGC時代來臨,我們是創作者,還是被剝削者?
一、舊媒體與新媒體
這十幾年來,可以說是新舊媒體間互相角力的過程。舊媒體,也就是傳統媒體,在2014年開始依舊是掌握著莫大的話語權,雖然自2000年以來,許多的Youtuber跟部落客慢慢浮出水面,但這些聲量也都僅止於年輕世代與擅用網路的族群;但隨著智慧型手機的普及,加上越來越多軟體採用使用者友善設計,於是越來越多人可以參與到網路世界當中,特別是社群網站的發展,更是讓更多創作者與閱聽者加入,整個新媒體的勢力隱然形成。
從太陽花學運開始,有越來越多的新媒體產生,這些新媒體不見得有獨立的網站或網址,透過社交媒體的帳號、粉絲團或社團,逐步形成自己的聲量,在商業、政治、教育等領域,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,開始瓜分舊媒體的廣告資源,於是舊媒體與新媒體開始了許多不同的角力,但也有不同的合作。有些舊媒體試圖告訴民眾,這些新媒體的可信度不高,希望以此找回使用者;但更多媒體開始透過這些創作者取得新聞素材,目前有許多車禍肇事新聞,都是民眾自行上傳的畫面,而舊媒體進行延伸採訪。
隨著數位創作者的發展,越來越多網紅、業餘創作者取得大量聲量,也獲得許多廣告機會,這些商業資源的轉移,讓傳統媒體開始焦急,並且尋求不同的機會,最常見的就是媒體數位轉型的議題,但什麼樣的轉型可以為舊媒體帶來更多的收益,獲得新的商業機會,這是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。我認為舊媒體的數位轉型,並不是純粹將內容數位化或是社群話就能解決,更重要使用者為什麼要買單舊媒體的轉型!如果沒有依照使用者的需求出發,那最終不過就是為他人作嫁衣裳罷了。
現階段,舊媒體還是會存在,因為在上個世紀,他們建立了足夠的聲量,所以它是一個擴大機,可以把小事情讓更多人知道;相對地,當這些新興創作者擁有足夠聲量,廣告主是否還願意把資源放入到舊媒體中,這是一個值得玩味的問題。
二、UGC與平台
UGC的盛行,取決於平台的特性。在部落格時代,它的性質比較像是個人電台,但社交的凝聚力並不強大;當社群加上部落格的功能時,個人的社交網絡就成為了擴散的中心點,因此在社群網站發展的時代,增加了UGC創作者的優勢;同時也因為演算法的關係,形成了大者恆大、弱者恆弱,會逐步削弱小型創作者的生存空間。
另外一個關於平台的問題,是言論審查與網路罷凌。在言論審查中,臉書的審查團隊不只一次出現刪除批評中國的言論,一些社交平台也出現刪除帳號的狀況,雖然平台屬於商業公司,可以自行言論範圍、決定帳號的留存與否,但這樣的行為是否侵犯了個人的言論自由,這是一個值得商榷的地方;另外,在這些平台中,經常出現一言不和就留言灌爆、留言辱罵,甚至胡亂檢舉的狀況,導致創作者言論受到侵害,這樣的規範與法律遲遲沒有明確定義,常常有些創作者一夕之間失去帳號,這樣的行為是否侵害創作者權利?這都是需要討論的問題。
最後就是平台方與UGC創作者的版權問題,這些由使用者上傳的照片、影音或文字作品,如果他人未經同意是否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?平台方上面的使用條款是否真的符合我國的著作權法?如果平台方使用創作者內容,是否侵害創作者的權益,這些大部分都沒有得到明確定義。
三、創作者品質
在過去,許多人會質疑UGC創作者的品質,彷彿只有從傳統媒體出來的品質才是值得保證。但自從許多媒體爆出自導自演的新聞後,這些品質性的問題,我認為並非真正的問題所在,這部份還是取決於報導者自己本身的素養。
另外,我覺得UGC創作者跟傳統媒體的角色有很大的差異。如果說傳統媒體是電視辯論會的演說家,那麼UGC創作者就是肥皂箱的演講者,並沒有誰的品質比較高尚,而是因著訴求不同、受眾不同、目的不同而有所差異。傳統大眾媒體的訴求是大部分的受眾,而UGC創作者訴求是小眾,所以兩者所需要的品質狀況自然不同。
四、UGC創作者商業模式
UGC創作者目前已然逐步形成一種商業模式,就跟文章所說的一樣,可以透過授權、廣告、捐獻、訂閱與銷售產品等謀利,但這樣的產業鏈似乎是正在成形中,但還有許多正在逐步修正的模式。
越來越多的UGC創作者正在成長,他們開始進行一種新型態的微型創業過程,一個優秀的UGC創作者背後有著四、五個團隊成員,甚至有新型態的經紀公司承接這樣的業務,這是過去的媒體娛樂產業沒有過的狀況,也是一種新型態的中小企業,而這樣的生產模式是否可以形成一個產業,這也是值得觀察的部份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