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知識付費有可能嗎?」

「當然,你看『得到』。」

我笑了一下後問對方:「『得到』是付講師學費,還是付內容費用?」

「這有什麼差別?」

對啊,到底有什麼差別?

差別大了!

如果,你為了內容付費,那麼理論上來說,如果這個人不是羅胖,而是林胖(就是在下我),我們講的東西一模一樣時,你會給付的價錢應該是一樣的,對吧?但實際上,如果把羅胖跟林胖放在大部分的面前、講述一樣的內容,請問你會願意給誰更高的費用?當然是羅胖!

所以,你真的是為了『知識』而付費嗎?沒有!

再來,目前一本正常的書籍,大概是250頁,價格介於250~350之間。如果一本書印得很薄,內容言簡意賅,只有30頁,這時候你會出多少錢買?通常我們第一眼認為:越厚、越大的書,通常應該越貴對吧?所以只有30頁的話,100~200元之間應該算是了不起了吧!

這時候,你真的為了知識付費了嗎?沒有!

如果你真的要做到內容付費,那麼大師精鍊畢生智慧或學問的結晶,憑什麼用300元就可以買到?應該要3萬元啊!這是不是很奇怪呢?

這是因為:我們所有的內容,其實都是為了載體而付費!!!!你付錢買書、你付錢訂閱雜誌,因為載體是印刷品;你付錢聽課,因為載體是人;你會願意花錢買知識,是因為有載體出現,所以你為了載體而付費,因為載體需要費用。

那數位內容付費有可能嗎?

我的看法是:很難!因為對大部分的人,網路就是空氣,網路上的一切都是免費,既然都是免費,為什麼內容要收費?這就是人們認知的問題。人們「理論上」知到所有得到的一切都要付費,但是對於沒有「實體」的東西,卻常常不願意付費,這是因為過去的習性所造成,所以我們無法為「虛擬服務」訂出合理的價格,就像是我們會胡亂砍設計價格一樣。

既然如此,那我們該怎樣做到讓使用者願意付費呢?

我的想法是:既然,使用者願意為了載體付費,那麼就創造「載體」吧!像是手機、智慧音箱,甚至創造出虛擬的載體:APP,這些都是可以讓使用者「擁有」的載體,也就是用戶願意付費的關鍵,就像是買了line貼圖可以永久收藏使用,所以你會願意付錢;你會願意在得到上買課程;你會願意在kindle上買電子書,這些就是還沒有養成「真正內容付費」的習慣時,我們必須要創造出來的載體。

如果我們把內容跟載體拆開來看,就可以更清楚這兩者要如何搭配,而不會被「內容+載體」綁得死死的,失去了變通的可能性。只要我們清楚知道,我們所要做的事情,就是透過載體傳遞內容,然後收載體的錢時,那麼努力的方向並不只是找到更多更好的內容,而是能夠建立更好的傳播載體,讓使用者買單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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